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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报:引援调节费总额15-18亿,如何返还成中超最大遗留问题

作者: 外挂中场 发布时间:今日11:30 阅读次数:2

对于中超金元时代的历史遗留问题“调节费”,《足球报》发文做出了点评,认为如何按照规定返还将考验中足联的智慧。

调节费源于2017年5月,中国足协发布的《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足球字[2017]254号),其中“引援调节费的收取及使用”的条款对“调节费”收取和使用做出了说明。俱乐部引入的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俱乐部,都要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

调节费从2017年夏窗开始收取。调节费的征收方式,经历了从“等额补缴”到“差额补缴”的过程,征收范围也从引援费扩大到球员买断费、解约金等,以至于调节费的征缴总额至今仍然是个谜,据外界估计高达15-18亿元人民币。依照原本征收时的政策,引援调节费可以向俱乐部退还25%,但只能用于俱乐部青训。随着中超金元时代结束,俱乐部经营陷入低谷,此时调节费的返还成为中超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中足联而言,调节费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从调节费的具体总额,到是否延续至多返还25%的比例,再到如何监督调节费返回后的资金使用问题,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今国内各级政府格外重视青训的大背景,也在推动调节费问题的解决。显然,如果调节费问题能够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这笔资金的使用途径最终还是要落在青训方面。

向俱乐部返还调节费的具体难题,首先要面对的困难就是,当年缴纳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已停止运营,其梯队和青训项目也不复存在,即使返还,按当时的政策考量,这笔资金已无处可用。其次是,当年缴纳了引援调节费的部分俱乐部现在没有通过准入关,但依然保留着青训梯队,如果返还了25%的引援调节费,那又如何确保调节费返还后能真正用于青训呢?毕竟这类俱乐部没在中国足协注册,中国足协和中足联如何管理、监督?对于目前仍在继续运营的俱乐部,调节费返还后同样面临是否专款专用于青训的监督问题,这需要中足联找到切实有效的监督方案。

调节费应该返还给俱乐部的25%部分,如何返还?返还后如何监督专款专用?对此,中足联需要通过扎实的调查和评估,根据不同俱乐部的不同情况,拿出合理合规的监督方案。俱乐部可以将每年的青训开支列出预算,经审核通过后获得调节费返还,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案,最关键的一点是,中足联要在成立后理顺自身的继承权、处置权,毕竟当年发文、征缴时的单位是“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职局字[2017]83号)。当然,只要中国足协、中足联能真正将调节费作为必须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这一“老大难”问题就能进入议事日程并推进落实。

此外,近年部分中超俱乐部财务困窘,维持一线队运营已显艰难,也很难投入更多资金用于青训,因此,基于当前推进青训空前积极的大背景,是否可以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同样需要中足联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明确结论。此举客观上能减轻俱乐部在青训投入上的负担,也能够进一步加大俱乐部的青训投入力度。扩大调节费的返还比例也符合当初设置调节费专款发展俱乐部青训的初衷,本质上还是有利于中超俱乐部的青训梯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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